记者 岑稳 摄 有人认为此举违禁应制止有人认为应改“禁”为“限” “炮竹声中除旧岁”,这样的过年习俗,自从10多年前实施“禁炮令”以来,在茂名市区已经不能再存在了。但这个春节,一连几天,市区内几乎随处都可闻到鞭炮声见到烟花舞。对此,有市民认为“违禁”了,说此风不可长;也有市民表示理解,说过年就要有些“声色”的喜庆味道。但无论如何,“禁炮令”已实施了10多年,市民还是要共同遵守才对。 市区连日炮竹声声 大年初二晚上9时许,有市民致电本报反映:市区文化广场旁边,有人从楼上向四处燃放烟花,火星飞舞,伴随着其他居民楼中传出的一声声炮竹声,让人觉得市区已经解除了“禁炮令”,如此实在不妥。 初二、初三、初四一连三晚,记者在市区各处转了转,发现市区各处都有燃放烟花炮竹的现象。年初二晚上9时至10时,市区光华南路人民广场、文光小区有人燃放烟花炮竹;文明南路、双山五路两边居民住宅区内也可见到烟花升空及听到炮竹炸响,高凉中路文化广场及享利华府也有烟花炮竹的火焰和声音;福华市场一带、官山一、二路附近小区、油城四路、体育中心、人民南路朝阳小区以及茂南开发区各个住宅小区等,都无一例外传出炮竹声及升起烟花焰火。年初三及年初四晚,这一现象仍然存在,不过是少了些。 市民各有看法 居住在市区文明南路乙烯生活区的陈女士,就是一名强烈反对在市区燃放烟花炮竹的市民。她认为,市政府早在10多年前便已实施禁炮,严禁市区内燃放烟花炮竹,一来,燃放烟花炮竹容易引发火患及发生伤害事故,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再者,燃放烟花炮竹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强烈的声音影响人们的休息及情绪,刺鼻的火药味影响人们的呼吸。政府实施禁炮,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现在市区又见燃放烟花炮竹,这一行为是违法的,应予制止。 而居住在茂南开发区的麦先生则对此表示理解。他认为,中国几千年的年俗文化,不能说中断就中断了,过年大家都图个喜庆、热闹,适当燃放烟花炮竹不为过。我国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虽早已实施禁炮,但2006年已将“禁炮”改为“限炮”,人性化了很多。茂名也可采取这一形式,在市区规定的范围内,让市民集中燃放烟花炮竹,将“禁”改为“限”,让过年有些“声色”的喜庆味道,又不致构成安全隐患,岂不两全其美!(吴祖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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