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20余辆客车超载被查处
其中5宗超员50%以上 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节后人流密、车流多,客车超载现象较为突出的情况,及时调整警力和勤务,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坚控上,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客车超员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仅在2月1日就查处了各类违法行为37宗。 2月1日,市公安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集中所有警力,在全市各主干道内采取重兵上路的方法,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7宗。客车超员50%以上的5宗,客车超员违法行为16宗,卸客转运167人次。如该日10时56分,该大队民警在电白水东路口查获粤KS25×6号中型客车,核载10,实载23人,超员13人,超载率达130%。13时17分,民警又在高水路查获粤KJ23×1号大型客车,核载40人,实载73人,超员33人,超载率达82%。民警上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厢内拥挤不堪,安全带等设施不足,若发生追尾或倾翻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勤民警对违法的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及依法进行处罚。同时,组织卸客转运。 2月1日上午9时,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木苏中队民警在茂南大道与高水公路交汇处,接连查获了4辆超载客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分别是:李某驾驶的粤KJ22×3大客车,核载49人,实载69人,超载40%;李某驾驶的粤KJ22×0大客车,核载39人,实载65人,超载66%;廖某驾驶的粤KJ33×2大客车,核载44人,实载49人,超载11%;邓某驾驶的粤KJ18×6大客车,核载43人,实载55人,超载28%。执勤民警对查获的4辆超载大客车的司机依法作出处罚,并及时联系车辆转运乘客,消除安全隐患。(陈如 刘锋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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