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2008年是很不寻常的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为强大动力,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第一选择,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去年10月,中央召开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书记罗荫国代表市委在北京主会场作题为《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介绍,是全国唯一一个作经验介绍的地级市 以实施“六个一”目标要求为抓手,纪检监察工作呈现出新亮点 市纪委认真按照省纪委“六个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打造7个工作品牌、树立7个工作典型的目标,有4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再获殊荣。继2005、2007年我市被中央纪委评为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联系点先进单位之后,去年10月,中央召开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市在北京主会场作题为《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介绍,这是中央纪委对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极大鼓励。二是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有新进展。去年7月,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河南郑州召开,我市在会上作了题为《将惩防体系向镇村延伸,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书面发言,并被中央纪委办公厅在《工作动态》上刊发全国学习。三是在树立工作典型上有新突破。高州市人民医院“建立四个机制,坚持两高两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做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被国务院纠风办刊发全国学习推广,在全省、全国树立了典型。四是镇级办案工作全省领先。去年,全市有自办案件的镇已超过95%(其中高州市连续9年、化州市连续6年、信宜市连续5年镇镇有自办案件),受到省纪委的表扬。在全省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经验介绍。 加强监督检查,服务科学发展的作用明显 我市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反腐倡廉全过程,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保证了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安全生产等专项执法监察,保证了政令畅通;首次对全市河沙开采权进行挂牌交易或招标拍卖,扭转了过去河沙开采只收管理费、不收开采出让费的局面,有效遏制了河沙乱开采现象的发生;全年清理闲置土地257宗,面积322.22公顷;深入开展对中央、省和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我市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市纪委及时组织全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协助市委制订了茂名市落实省委《实施办法》的《分工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153项,明确责任牵头单位36个、协办单位72个。坚持把构建具有茂名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推动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抓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联网运行。制定并实施《茂名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试行办法》及其绩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去年,全市纳入市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管的审批事项33469件,办结32696件,提前办结28017件,办结率为97.7%,提前办结率为85.7%。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我市紧紧围绕“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三纪”教育培训班;组织“作风建设十佳单位”报告团,大力宣传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的先进事迹。开展“勤政廉政十佳公仆”评选活动。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重点,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压缩核减因公出国(境)团组6个、人员20人(次);清理违规捆绑办公电话“小灵通”907部;清理整顿违规车辆7辆。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67人次,任前谈话529人次,诫勉谈话88人次,询问质询27人次。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正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成效显著。去年全市教育收费问题的投诉只有25件,同比下降73%,得到省的通报表扬。扎实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为农民减负32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的监管。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巡查工作。认真抓好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切实做好“民声热线”工作,全年共播出25期有25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上线,共受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443个,解决了428个,办结率达96.6%,较好地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从有关单位中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和抽样调查等方式,深入市直单位、企业、学校、农村等进行细致调研、明查暗访,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整理,并制定了整个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正在深入开展之中。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一批腐败分子得到严厉惩处 全面开通12388全国统一录音举报电话,建立全市网上举报系统,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2216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77件,处分党员干部234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挽回经济损失2839万元。严肃查处了违规办理二胎生育指标案、高州中学违反财经纪律案等典型案件。首次在《茂名日报》通报了6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市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9件,涉案金额262.8万元,涉案人员1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同时,为一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处理首次实现了“零申诉”,并连续11年没有发生不服处分向省申诉的情况,案件审理质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深入推进制度改革,治本抓源头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专项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制度的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去年全市工程招投标项目148项,节约投资5315万元;调整了一般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的标准,全市完成采购任务1294宗,节省资金5113万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去年全市邮政储蓄银行51个网点支行全部正式挂牌开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党务公开。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明显提高 全市各级纪委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服务、争先创优、开拓创新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市纪委、监察局15个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了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工作。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和谐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的各种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明显提高。去年全市共有9个单位、12人被评为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莫薇花 杨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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