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处未悬挂号牌车辆 记者 黄信涛 摄 从现在起我市加大对未悬挂号牌车辆的整治力度 昨天,市交警一大队分成几个小组,在市区百花岗、福华派出所前等几个执勤点,对机动车不挂牌冲红灯、新车不入户、超载、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采取定点设卡与巡逻流动执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一周的整治。 昨天上午9时40分左右,记者跟随民警来到百花岗执勤点,立刻发现有一辆只在车头悬挂车牌而车尾则没有挂牌的车辆。交警截停后,在其车尾箱发现被车主故意拆下的车牌,民警按照交通处罚条例对其进行罚款100元和扣6分的处罚。期间,交警又陆续截停了三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并依法对其作扣留处理。随后,记者又来到福华派出所前的流动交通岗,看见交警截停一辆红色小车,小车前后都没有悬挂车牌,经交警检查,在车尾箱内发现了已经入户而没有悬挂的车牌,交警立刻扣留该辆小车,并对车主进行罚款1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据现场交警介绍,最近他们接到市民投诉,发现近期机动车套牌、遮挡车牌、不悬挂号牌冲红灯等违法现象严重,这些机动车驾驶者为了避开电子眼的处罚,不挂车牌横冲直撞,冲红灯,极大地威胁了道路安全,所以专门组织警力到路面进行为期一周的整治行动。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凡机动车上路,必须到车管所办理入户手续。在正式车牌未发放前,机动车主可申请临时车牌,本地临时车牌的使用期限为15天,外地临时车牌可延续到30天,车主必须把临时车牌放在车头处,方便交警检查。如不入户的机动车上路,一经交警查获,可当场扣留车辆,罚款100元并扣6分。如机动车有车牌而不悬挂的,则罚款100元并扣6分。 据了解,昨天我市出动警力50人次,共查处交通违法81起,其中查处未悬挂号牌汽车交通违法13起;暂扣机动车15辆,其中暂扣未悬挂号牌汽车6辆。(刘美华 邹青 梁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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