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我市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低保制度
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群众将纳入低保范围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去年我市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均有提高,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创我市历史新高。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全市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也将纳入低保范围。 据统计,去年,全市城乡低保救助对象有73209户168146人,其中城镇15683户36297人,人月平均补差100元;农村57526户131849人,人月平均补差54元。全年城乡低保资金1.28亿元,基本实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救助水平有升有降”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去年,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75万元,救助34376人次,救助资金创我市历史新高。 根据市民政系统开展的全市五保供养人员大核查结果,目前全市共有五保户43772户44313人,集中供养2622人。从去年1月份起,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以上;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100元以上。此外,市民政部门还投入了460万元改造、扩建敬老院。全市农村困难群众低保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以规范各项管理作为重点,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2009年全市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将纳入低保范围。市政府还计划给每位百岁老人每月补助增加100元,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00元。(张翠玲 曾孔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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