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一幼儿因病入住茂名市中医院,在为其吊针水时病情突变,其家人要求转院治疗而遭到拒绝。当天下午,该名幼儿不治身亡。 记者二日获悉,目前,该起医患纠纷事件正交由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的医学鉴定。 据了解,刚刚被病魔夺走生命的幼儿叫黄某颖,一岁零两个月大。据其家属称,五月二十八日晚八时许,他们将有轻微发烧症状的黄某颖送到茂名市中医院儿科就诊,医生冯某诊断为扁桃体炎。当晚,黄某颖吊完针水回家后,总是哭闹,吃奶的声音也与平时不大相同。次日上午,其父母抱着黄某颖再次来到茂名中医院求医,医生表示患者扁桃体炎未好,伴有痰多,建议立即办理住院手续,并为黄某颖开了吊针水处方。当针水吊至二十分钟左右,黄某颖的身体开始抽搐,嘴唇发黑,很快便昏迷过去。见病情突变,其父母当即要求转院,但被医生以“没必要转院”为由予以拒绝,并将黄某颖转入重症室。当天下午,医生告知黄某颖感染了急性肺炎,随时面临生命危险。晚上七时许,院方正式通知家属,称黄某颖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 茂名市中医院副院长黎治荣对记者称,黄某颖先是患扁桃体炎,回家后次日病情加重,再次入院时已经感染为重症肺炎,经抢治无效后死亡。整个医疗行为是严谨的,规范的,院方没有做错任何事,也没有违反任何医疗规章制度。一句话,黄某颖的死亡纯熟“病死”,而并非院方用错药“医死”,医生不是神仙,不能够将所有的病都能够治好,这是非常简单的常识。 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黄某颖死亡前用药的一些具体情况,黎某荣则称,记者不是专家,没必要“探讨”这些细节性的问题。同时,他还表示,“社会上出现这么多病人家属聚众闹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新闻媒体在推波助澜。死者家属如果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和医疗鉴定,证实是院方出了错,医院自然承担相关责任,没必要采取这种无赖的行为。” 目前,该起医患纠纷事件已交由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的医学鉴定。(梁远东 梁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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