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摩托车冲红灯、不戴头盔、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现在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今年2月1日以来被“电子眼”记录到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交警部门将采取邮寄交通违法通知书和网上公布的形式,告知摩托车类交通违法车主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手续。 因摩托车违法引发交通事故286宗 近年来,我市摩托车类交通违法现象突出,无证驾驶、冲红灯、故意遮挡号牌、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行驶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发生因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286宗,死亡54人,受伤4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4.58%、41.22%和61.33%。 针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近年来积极开展针对摩托车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严厉查处摩托车无证驾驶、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不年检、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现场处罚力度。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摩托车无证驾驶、超载、不戴头盔三类交通违法行为24967起,占现场违法总数的25.84%,其中摩托车无证驾驶207起,超员载人583起,不戴安全头盔16927起。与208年同比,查处摩托车违法总数增多56.08%,查处无证驾驶增多52.84%,查处超员载人增多549.56%,查处不戴安全头盔增多23.97%。 将处罚2月以来 “电子眼”拍下的违法摩托 虽然交警部门加大了现场处罚力度,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但仍然有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交警执法的时间段、路段、路口随意冲红灯、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严重威胁我市市民的出行安全,为此,我市决定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从现在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今年2月1日以来被交通技术坚控设备(俗称“电子眼”)记录到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交警部门将采取邮寄交通违法通知书(汽车类已于05年10月起实施邮寄违法通知书)和网上公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务服务网htp://mmj.maoming.gov.cn/) 的 形式,告知摩托车类交通违法车主办理交通违法处理手续。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相关链接 为了方便交通违法当事人办理交通违法处罚手续,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于2005年10月起对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坚控(“电子眼”)记录的驾驶人进行处罚的,该违法行为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即罚款额度为20元以下的 (营运客车除外),按照自愿、便民、利民的原则,可由交通违法当事人委托市邮政部门代办其交通违法处理手续,免去了其因交通违法行为需亲自到公安交警部门及银行办理处罚手续所带来的不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若交通违法当事人亲自办理其交通违法处理手续的,可持公安交警部门寄来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车辆行驶证及本人驾驶证到指定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若当事人对交通技术坚控记录的资料有异议的,须提供相应证据。所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警部门可以不予处罚,并及时清除数据。对交通技术坚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接受处理的,车辆、驾驶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将自动锁定,暂停办理违法车辆的登记、年审和违法当事人的驾驶证管理等业务。(刘锋兰 杨瑞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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