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因停车起纠纷持刀伤人 两嫌疑人被刑拘
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黄某明因停车和陈某发生纠纷致打架,陈某龙和黄某明竟持刀将对方陈某和陈某朋友周某等2人刺致轻伤。陈某龙、黄某明作案后,畏罪潜逃,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派出所和该局便衣警察大队民警合力于当晚即将其2人抓获归案。 10月29日,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派出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龙等执行刑事拘留。 10月28日晚上8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黄某明在茂名市区新福一街某商铺门前,因摩托车停放与受害事主陈某发生争执导致打架,在打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黄某明2人竟手持弹簧刀,刺伤事主陈某和陈某朋友周某,致陈某的左背及左膝受伤,周某的背部及膝盖等多处受伤,后经法医鉴定陈某、周某2人均为轻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黄某明迅速逃离现场。 接到茂名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案情指令后,所在辖区的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派出所教导员朱任彬立即带领民警及治安联防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在群众的积极协助下,在追至离现场不远处,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龙抓获。 另一疑犯黄某明在畏罪潜逃至市区威威步行街时,被正在这一带伏击的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便衣警察将其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龙(男、19岁),黄某明(男、23岁),2人均为茂港区羊角镇人,他们对持刀故意伤害陈某、周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杨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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