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4”华粤蜡烛厂火灾事故发生后,广东省茂名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和协调多方力量进行灭火扑救工作。11月24日,茂名市政府组织召开了“11•24”火灾事故现场会,通报了火灾事故相关情况。茂名市公安局肖旭汉副局长,茂名市消防支队刘绍群政委、李土恩支队长,茂名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分管消防工作的有关负责人等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茂名市政府潘吼副秘书长主持。茂名市政府黄心强副市长出席会议和发表讲话。 在现场会开始之前,与会代表们现场观看了“11•24”火灾事故现场。11月24日凌晨5时左右,茂名市华粤蜡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经过全体消防官兵、专职消防队等参战人员数个小时的努力奋战,大火于中午11时10分被基本扑灭。火灾过火面积达6800多平方米,所幸火灾没有造城人员伤亡。据初步调查,起火建筑为5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建筑,建筑面积约6820平方米。其中一层存放石蜡原料,二层存放蜡烛,三层为生产车间,四层为石蜡成形车间,五层设有三个蜡质油(液态)储罐,每个罐储存了1吨蜡质油。火灾致使五层厂房全部烧毁,厂房内设备和储存的原料、产品也全部付之一炬。 在事故现场会上,消防部门对火灾情况进行了通报,深刻剖析了火灾教训。从初步调查情况看,此起火灾事故暴露了起火单位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消防责任意识淡薄,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三是有章不循,没有严格落实单位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同时,通过此次事故充分暴露了当前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和地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重经济轻安全的问题较突出;二是部门联动机制不畅通,灾害处置应急响应不及时;三是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不牢,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多发;四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缺们,导致大量火灾隐患无法及时消除;五是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总体情况仍较落后,导致火灾发生后难以及扑救;六是广大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较差,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会议总结了此次火灾的经验和教训,对如何吸取火灾教训,切实做好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和企事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会上,黄心强副市长要求,一要吸取教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二要突出重点,狠抓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三要完善设备,努力夯实消防工作的基础。最后,黄副市长强调,各地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狠抓冬季防火工作,坚决开展火灾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消除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茂名作出更大贡献。(谢辉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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