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孩子们最喜欢的地方。然而,家长们可能不会想到,部分游乐场由于防护设施不到位,在给孩子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可能给他们带来危险。 小孩游乐场内摔成骨折 近日,市民蔡女士高高兴兴地带着7岁多的女儿小奕,去市区某商场负一楼的反斗乐园玩。众多新奇的电玩让小奕雀跃不已,没想到脚下一滑,“砰”的一声,她重重摔在地上,当即疼得大哭起来。蔡女士吓坏了,赶紧带小奕到医院检查。医生进行X线透视后说,小奕的左挠骨小头骨折。 好好的带着小奕去乐园玩,反害其骨折,蔡女士又是心疼,又是生气。她认为,小奕之所以受伤,是因为乐园内既没有铺上软垫,也没有安全警示,场内设施存在安全问题。乐园负责人与蔡女士协商,先让小奕接受治疗,等小奕伤好后再结算费用。 小孩好动,哪怕受了伤也不愿意长期待着不动。为让小奕早日恢复,蔡女士几乎每个星期都要陪小奕跑一两趟医院,着实花费了不少时间和心思。小奕痊愈后,蔡女士向乐园负责人出示了865元医疗费单据,并要求其赔偿护理、交通、误工、营养等费用,两者共计2701元。乐园负责人认为,小奕受伤,并不完全是乐园方面的责任,只愿意支付小奕的医疗费,不同意支付其他的费用。 市消委会负责人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小孩既然在反斗乐园出事,她又是一名消费者,乐园应负有一定的责任。经市消委会调解,乐园负责人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1240元给小奕,蔡女士表示同意。 市民看法:游乐设施安全第一 记者就小奕的遭遇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认为,游乐场特别是供小孩玩的游乐场,安全因素应放在第一位。就算商家负责,愿意赔钱,有哪个家长愿意让小孩白白遭罪?有市民说,目前市区一些收费或不收费的游乐设施存在着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管护好、整修好,以免有小孩受伤。 市民陈女士说,令小奕受伤的乐园,她刚刚带孩子去玩过,没想到安全方面存在这样的隐患,以后在这类场所,她会更加小心照顾孩子。陈女士不满地说,既然有孩子出过意外,乐园方面就应该针对此做好防护措施,为什么至今还没有在场内铺上软垫呢?(张敏君 卢伟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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