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郊失地农民强收市民搬运费成楼霸 南方农村报11月28日报道 被拖欠征地款的老人妇女向小区业主收过高搬运费,业主称双方“都是受害者” 11月19日下午三时许,广东省茂名市财×新城小区大门右侧一间尚未装修的店铺里,几位妇女围坐在一起打扑克。大门左侧,两位男性师傅正在焊接窗户护栏。大门前的道路上,堆着一些大理石。 打牌过程中,几位妇女不时地扫一眼门前的大路——这条路是所有装修材料通向小区的必经之路。 到建设局楼盘收搬运费 “那些就是‘楼霸’。”财×新城业主廖女士指了指打扑克的几位妇女,强调道,“大家(业主)都这么叫。”廖女士坦言,她也不知道这个称谓从何而来,但在财×新城业主的交流中,这样的称谓已是共识。因为大多数业主都有“被搬运”的经历,廖女士也不例外。 “一车瓷砖收10至30元,每套大门收40至60元,室内门每扇收10至30元,腻子粉除每车收30至50元外,还要按包收费2元。”廖女士称,她每次运东西进小区时都要交搬运费,缴费金额不仅高于市场价格,而且有些东西根本不用村民搬运。以她200平方米的房屋计算,搬运费就要4000多元。 其实,不仅在财×新城存在业主“被搬运”的情况,一墙之隔的嘉×花园也存类似的情形,但与财×新城不同的是,嘉×花园的搬运费普遍较低,业主意见不大。 “很多楼盘都存在这种现象。”11月20日,茂名市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早就有开发商向建设局反映过此类问题。而且,有些村民曾到正在建设中的建设局办公楼和住宅楼处收取搬运费,但遭到了拒绝。 “打架可以,收搬运费不行。”负责建楼的承包商当时态度非常强硬,因此才免遭“被搬运”。 “我有个朋友也被收过搬运费。”市建设局另外一位工作人员附和道。该工作人员称,他朋友去年装修时,也多给了几百元搬运费。 村主任管不住村民收费 据了解,在财×新城收取搬运费的村民,来自该市茂港区羊角镇南香村委会下属的南香1组、南香4组和田头屋三个村小组,每个村小组的村民每月收费10天,轮流收费。 财×新城所在的地方原为三个村小组共有,1993年时被政府征收。在征地协议中,当地村民被赋予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到工地做工的权利。2000年,茂名市工商、国土、公安等部门曾联合发文,规范村民到工地做工的行为。 据南香村委会主任周林介绍,由于地处城市周边,南香村委会共有2000多亩土地先后被征收。目前全村8000多人人均不足三分地,有的村小组人均甚至不足一分地。土地被征后,有许多村民按照协议到工地做工,赚取劳务费。由于收费合理,并没有受到投诉。 和南香村委会一样,该市茂南区高山镇低埒居委会主任陈李也证实,10年前,就有村民到楼盘做搬运工,雇佣双方都是出于自愿,并没有强制行为。村委会也会从中协调,让村小组和开发商签订用工合同。 11月19日,低埒居委会低埒六组组长黄土全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上世纪90年代初期,村中大部分土地被征收后,自己和其他一些村民也到楼盘做过搬运工作。近年来,由于搬运收入少,便没再做。 “搬运的人多了,肯定有强制收费的。”南香村主任周林坦言,他曾接到过财×新城业主和开发商的投诉,但他说了几次都不管用。周林同时指出,有些村小组是由集体组织村民到楼盘收取搬运费,不过,到财×新城处收搬运费的村民是自发组织的。 “卖地时村民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现在,村民收取一些搬运费不应受到指责。”对于强收搬运费的说法,田头屋村村民周火明不以为然。据他介绍,收费标准是根据业主所在楼层高度和村民劳动量大小等因素决定的,但“确实有不用村民搬运又收了钱的”。 警察不理反劝业主交钱 “现在都是晚上运材料。”廖女士称,财×新城外面每天都有村民守候,为了减少搬运费,夜间运材料成了部分业主的选择,“就算被村民发现了,钱也收得少一点”。 据廖女士介绍,业主曾多次找开发商反映情况,但均无结果。也有业主报过警,但警察每次都是劝业主交钱了事,并没有阻止村民的行为。 “我和局长下去调查时,警察也说管不了。”对于廖女士的说法,茂名市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进行了证实。 “他们(警察)这样的态度是对业主的不负责任。”廖女士称,对于村民向业主强制收取搬运费的行为,政府应该过问,不该让业主多花这笔钱。廖女士称,今年8月,两位到财×新城看房的朋友,在得知无人处理村民强收搬运费的情况后,打消了在财×新城买房的念头。 对于村民收费的理由,廖女士提出了不同看法。她认为,尽管楼盘所占用的土地原来是村民的,但土地被国家征收后,村民就不应该向业主收费。至于失地农民就业、养老等问题应该由政府解决,而不是将责任推到业主身上。 “政府和开发商赚了钱后就拍屁股走人。”对于廖女士的看法,一位业主深表赞同,“现在处于对立状态的村民和业主,其实都是受害者。” 楼霸收入不高兼职拾荒 “见怪不怪。”11月19日,一位陈姓摩托搭客仔如此表述他对“楼霸”的感受。 去年8月,陈师傅也亲身体会了“被搬运”的感受。“人家没保障,不收点搬运费怎么活?”对于村民的行为,陈师傅表现得很豁达。他认为,只有政府解决这些人的后顾之忧,才能彻底根治“楼霸”问题。 11月17日,茂名市政府一次会议上,失地农民强收搬运费的事情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建设局被要求牵头调查此事。11月26日,茂港区委办一位工作人员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并不清楚村民强收搬运费一事。” “没有时间限制。”茂名市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尽管市领导要求调查此事,但并未规定何时要给出调查结果,“建设局有充裕的时间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调查”。 “首先把征地款付清,其次是解决社保问题。”对于解决“被搬运”问题,南香村主任周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据周林介绍,目前政府还欠南香村委会4万元,麻雀村小组304万元,及新塘仔村小组42万元征地款。低埒居委会六组组长黄土全也称,目前政府还欠低埒六组10多万元征地款。 据了解,到楼盘搬运的村民收入并不高。到财×新城搬运的村民每天收入最高为50多元,有时则一分钱也挣不到。因为收入不稳定,所以装卸工大多由妇女和老人担纲。 为了增加收入,拾荒成为一些“楼霸”的兼职工作。11月20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市建设局办公楼建设现场就见到了两位拾荒的妇女。 “我们不能外出,只能在家打一些零工。”田头屋村年近60岁的陈阿婆也是“楼霸”中的一员,由于年老体衰,她最少的一天只挣了5毛钱。尽管如此,陈阿婆每天都要到工地等着搬运,“等装修完了,搬运费就挣不到了”。 相关报道:失地之痛 有史以来,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唇齿相依,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失地农民数量日益增多。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目前共有200多万被征地农民成了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是变得更好,还是不如以前?政府该为失地农民做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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