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报复无礼客人 夜总会“公关小姐”获刑
祖某是一名来自云贵高原的一个偏远小山村的80后女青年,两年前来到茂名市某夜总会做服务员。祖某口齿伶俐、能唱会跳,在各式各样的客人中左右逢源、应付自如,俨然夜总会的王牌“公关小姐”。但只有初中文化的祖某个性偏激,常为一点小事而心生怨恨、大光其火。这回,祖某又因一时冲动,惹出官司,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台。 2008年12月29日晚21时,祖某与两名同事应邀进入某夜总会A01房与客人一起喝酒、唱歌、玩骰子。玩到当晚23时许,房内响起强劲的摇滚乐曲,于是大家挤到房内的舞池跳舞。在跳舞过程中,祖某一不小心,自己滑倒在地。此时,旁边正在低音炮大音箱上跳舞的男客人亚峰,因欲上卫生间而从音箱上跳下来,跨过祖某身体上半部,祖某认为亚峰从其上半身跳跨过去是对其的污辱,要求亚峰赔礼道歉,但亚峰不予理睬。与亚峰发生矛盾后,祖某因叫亚峰赔礼道歉不果而产生怨恨,为此祖某先后打电话给其朋友“小雨”和男朋友亚金(另案处理),“小雨”到A01房发现房内有认识的朋友,就对祖某说了声“大家是朋友,算了”,转身就走了。不久,与祖某发生矛盾的亚峰也因有其他事离开了夜总会。次日凌晨1时许,在祖某的引领下,亚金带人持枪冲入A01房找亚峰报复,在寻找亚峰未果的情况下,用酒瓶等物品随意殴打房内其他客人,并开枪将一名男客人打致轻微伤。2009年1月17日,公安民警在云南警方的协助下,在云南省砚石县将祖某抓获归案。 茂名市茂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祖某无视国法,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法院一审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祖某有期徒刑一年。(张伍 李广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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