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违规改装户外广告招牌 城管执法冒雨拆除
昨天上午,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冒雨拆除市区光华南路一餐饮店的违规招牌。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商家,凡新安装、改装户外广告招牌都必须经城管局批准后,方能设置;凡擅自拉挂、安装户外广告招牌的,均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该餐饮店在清明节假期间拆除旧招牌,当时的巡查人员已告知商家要通过批准后方可新安装或改装户外广告招牌。昨天上午,商家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始改装新的招牌。城管部门发现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冒雨前往强行拆除;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商家表示愿意自行拆除广告牌的剩余部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办理户外广告设置等业务申请,符合市容市貌管理标准规定的,城管部门将在3至10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张秀丽 曾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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