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茂南警方取缔新湖公园一私设车辆保管点
在全市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的“整顿作风纪律,弘扬正气树形象”的教育整顿活动中,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重视媒体报道和群众呼声,昨日,组织了部分警力,快速出击,及时取缔了位于市区人民北路新湖公园正门的一私设车辆保管点,并对该私自设点保管车辆的业主进行了训诫教育。 昨日,本报第五版刊登出一篇题为《开个纸条就收车辆保管费》的报道之后,茂南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十分重视,随即指示该局车辆管理站派员到现场摸查,核准有关情况之后,坚决予以取缔。 根据分局领导指示,该局车辆管理站有关人员着便衣在见报当日上午,就深入市区人民北路新湖公园正门这一私设车辆保管点进行调查,经民警一番核查,本报的报道属实。 昨日下午,在茂南分局有关领导的组织指挥下,该局车辆管理站派出10名工作人员驱车赶到现场,并快速反应,将该私设车辆保管点一举取缔,并将违例停放在该点保管的摩托车拉走处理,在场群众见状,纷纷拍手称好。 警方提示:除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车辆管理站受市综治委的委托,可以在市区街道或公共场所设点,对摩托车和自行车实行停放保管有偿服务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设点开展这项业务。茂南公安分局车辆管理站将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巡查和坚控力度,一旦发现则坚决予以取缔。希望广大市民要将车辆交给茂南公安分局车辆管理站在市区设置的车辆保管点进行保管,切不可将车辆交给私人看管;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茂南公安分局车辆管理站工作,一旦发现市区有人私设车辆保管点,请即打电话2876628进行举报。(杨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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