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和部署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海光在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认真负责态度,迎难而上,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强问责,确保殡改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扎实有效推进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彻底扭转殡改工作落后局面。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淑芬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09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殡葬管理工作规定,全面落实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殡葬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殡葬管理队伍、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殡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9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高州市委、市政府和茂南区委、区政府被评为2009年度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电白县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连续第3年位列全市最后一位,给予“黄牌警告”。 邓海光在会上深刻剖析了殡改工作中基层干部“不想认真、不敢认真、不会认真”的现象以及殡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下阶段殡改工作的思路和要求。他指出,殡葬改革符合我国国情,是标志着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一种变革措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殡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政策,有效推进殡改工作。但是,我市殡葬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遗体火化率严重偏低、各地殡改工作不平衡、收钱默许土葬、丧属大搞丧葬迷信活动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老百姓对党委和政府的信心。邓海光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镇村两级干部,要充分认识殡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克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畏难情绪,将认识和行动真正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殡葬管理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一、抓住重点,强化措施。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殡改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厚养薄葬”新风尚。要加强殡葬管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殡葬管理工作,务必使公职人员在殡改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违法规定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厉整治违规殡葬行为,突出对火葬场、派出所、医院、殡改站、殡葬改革专业队、忤作佬等进行重点监管,坚决查处和打击串通收钱放行土葬、买卖火化指标、搞假火化证明、以罚代化、乱收费、偷尸换尸土葬、收丧属红包降低火化标准、推销丧葬用品拿回扣等行为。要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地殡改工作进行督查,督促落后地区采取措施尽快扭转落后局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坚持每月通报制度。要加强殡葬公共服务,体现殡葬事业的公益性。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对殡葬工作的投入;民政、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管理和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进一步提高殡葬服务质量,降低殡葬收费价格。要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各镇对殡改队伍要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重奖举报者;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二、加强领导,强化问责。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挂帅、研究和部署,靠前指挥,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实行县(区)领导挂点督办制度,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镇、村和个人。要加强协调,建立殡葬改革协调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组织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强化问责,坚决从严执行殡改“一票否决”制度。 会上,副市长李观来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签订2010年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有关领导在会上作了讲话;高州市谢鸡镇作了经验介绍;电白县、茂南区鳌头镇分别作了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九权,市政协副主席崔锡明,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各县(市、区)长、政府分管领导和公安、卫生、监察、民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参加了会议。(吴永胜 曾孔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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