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我市召开全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建设宜居城乡工作,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我市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茂名特式的宜居城乡。 创新城乡规划理念 我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目标:到2012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0%;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超过96%,供水水质合格率超过100%。 我市建设宜居城乡工作重点包括科学规划城乡建设,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等。 要转变过去“重城轻乡”的发展观念,按照区域城乡一体化和突出茂名地方特色的要求,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的全覆盖,建立分工明确、开放互通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城乡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构建城市与农村和谐相融的现代城乡形态。 今年内完成《茂名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方案的评审工作,上半年将新一版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上报省政府审批;各县(市)未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必须今年内启动,2011年底前完成;市区、各县(市)今年要开始编制《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今年底或明年第一季度前完成;2012年要完成全部88个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在2011年底前,市区、各县(市)及建制镇,实现《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结合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要求各县(市、区)今年要完成500人以上村庄的规划,2011年要完成300-500人村庄的规划,2012年要完成300人以下村庄的规划。 完善住房保障,让人民安居乐居 认真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供应;从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渠道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优先保障其建设用地;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建立梯度的住房消费模式,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完善政策性住房保障管理制度,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09-2011年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责任任务。 积极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通过开展农村房屋产权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及流转试点,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不断巩固扩大“告别泥砖房工程”成果,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大力改善困难农民的居住条件。 建绿道连通宜居城乡 我们要建设的城乡必须是生态环保型的宜居城乡。各地要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探索城镇生态文明发展道路;要营造绿色开敞空间,综合考虑生态保育、开发强度等因素,科学划定本地区生态安全控制线,维护区域生态安全;要加大水环境及流域综合治理,开展河流两岸生态与景观整治;要严格保护近海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恢复被破坏岸线的生态环境。 目前,我市正在抓紧组织编制茂名市级绿道网建设规划,规划建设一个东接浮山岭、南通环水东湾、西连森林公园的城市绿道网,构建融合生态、环保、教育和休闲等多种功能的绿道体系,逐步形成联系城镇内部绿化绿地与外部区域绿地之间、城镇与乡村之间的绿色开敞空间和网络,为广大居民提供健康、休闲的空间。各县(市、区)也要积极规划和建设绿道网。 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当前,我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全省处于靠后位置。为改变这种被动落后局面,我市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市区须在2010年底前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4个县级城市要全部在2010年底前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同时积极准备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争取早日完成征地、可行性报告、环评、厂区“三通一平”等工作。要加快推进全市城乡垃圾综合处理回收系统建设,积极开展全市建设105个乡镇垃圾回收站、5个大型垃圾中转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等城乡垃圾综合处理回收系统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为全市城乡垃圾综合处理打下基础。 为有效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将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统揽城镇化、中心镇、村庄整治和农村垃圾处理等工作,出台激励措施和财政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安排资金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从今年起,我市将按照已制定的《茂名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从创建实绩、组织保障、公众和专家满意度等三个方面,组织对县(市、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打分、排名,排名结果还要向社会公布。(郭瑞翔 罗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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