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一夜连续狂抢6单身女子 疯狂匪徒领刑12年
一男子手持菜刀在市区到处游荡,见到单身女子即上前实施抢劫,连续作案6次后终被抓获。近日,茂南法院对一起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李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和剥夺政治权利4年。 今年1月3日20时许,在外边喝了酒的李某回到自己租住的出租屋楼下,见到大院旁的石头堆里有一把菜刀,他拿起就往外走。正在旁边闲坐的房东见状,赶上去追问他要干什么,李某扔下一句“你别管那么多”,就离开了。当李某来到一条城中村的巷子,看到一个女子吴某带着一个小女孩蔡某从他对面走来,他立即挥舞菜刀把吴某和蔡某的颈部、手部及腿部等划成轻微伤,截住了她们。之后,李某威胁她们交出钱财或值钱的东西,吴某称身上并没有带钱也没有值钱的东西,李某并不相信就对他们进行搜身,发现她们的确没有钱财后,才放她们离开。之后,李某在市区不同地方继续实施其抢劫的疯狂行为,共对另外5名女被害人实施了抢劫,造成其中3人受轻微伤,抢得现金102元和价值210元的手机一部。直到当日23时35分,因为形迹可疑被民警截住盘查,李某才停止了他的疯狂之举。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伤人的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虽然具有抢劫未遂和自首的情节,但一夜持刀抢劫6次,造成5人受伤,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侵害了他人人身财产权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家钦 朱忠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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