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叔在商海摸爬滚打多年,完成了资金的原始积累后,开起了公司,当起了老板。厚道而又富有同情心的他在生意红火后,常常通过不同的方式帮助关照亲朋戚友,远房亲戚何某就是其中一位。梁叔将何某安排进自己的公司工作,不安分的何某惹了麻烦,梁叔不遗余力地出钱出力帮其解决。可令人汗颜的是,何某竟然恩将仇报,与其他绑匪合谋绑架勒索梁叔。最近,茂南区法院对该绑架案作出一审判决,何某等4名绑匪被处以有期徒刑9至15年的重刑。 据了解,何某原在茂名市某公司工作,做公司董事长梁叔的司机三年多,因何某经常赌博欠别人很多债务,何某被别人追债抓去时,通常都是梁叔出钱将何某赎出来。因何某惹事太多,实在不宜在公司干了,2006年5月份梁叔才将何某辞退。2008年5月初的一天下午,何某带一老板去看梁叔公司买下的位于茂南开发区的一块土地,何某打电话给梁叔问该地皮要多少钱一亩,共要多少钱才能买下来,梁叔提出要150万元一亩,四亩共约600万元,少则不卖。为此,何某认为梁叔很不给面子,对其产生怨气。几天后,何某、冯某等人到市区人民南路某大酒店吃饭、玩乐,闲谈中,冯某提出绑架勒索梁叔,何某表示同意,并将梁叔的汽车特征、活动规律、家庭情况、公司情况、爱好等告诉冯某,约定等机会一来,何某就电话通知冯某绑架梁叔,要求冯某找人做好准备。过了三天,冯某和何某在市区油城路某宾馆再次商量谋划绑架事宜,然后冯某打电话叫罗某、邓某等人到市区新福路某酒店吃饭。吃饭期间,冯某要罗某、邓某等人帮手抓人,罗某、邓某等人 表示同意。其后冯某、罗某等人开始对梁叔进行跟踪,择机实施绑架。在跟踪的过程中,何某向冯某、罗某等人提供梁叔的相关信息。 2008年5月11日下午4时许,何某打电话给冯某,告知梁叔在市区文光路某大酒店吃饭,叫冯某做好准备。冯某遂联系上罗某,由冯某驾驶小汽车载着另两名青年,罗某则开冯某的摩托车搭着罗某叫来的 “亚力”,一起到某大酒店停车场找到梁叔的小汽车并盯梢;邓某则在市区某宾馆等候接应。22时30分许,冯某、罗某等人跟踪梁叔去到茂名石化乙烯生活一区西门附近的某商铺,一起围上去对梁叔实施绑架,将梁叔劫持上冯某开来的小汽车,其后迅速开车离开。在车上,冯某等人对梁叔进行殴打 (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并用透明胶布绑住梁叔的双手及用布套套住其头部,然后将梁叔带到高州市根子镇某村的一间旧屋内关押。冯某等人在关押房屋内用铁链绑住梁叔的手脚,并向梁叔勒索人民币200万元。后来赶到的罗某、邓某与冯某等人汇合后,留在关押屋内负责看守梁叔。5月12日早上7时许,梁叔趁看守人员睡熟之际,爬墙逃出,并搭摩托车到高州市公安局根子派出所报案。后公安机关先后将冯某等人抓获归案。(张伍 李广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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