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我市首座垃圾焚烧电厂动工
昨日上午,我市首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隆重开工了。市政协主席冯立梅,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陆庆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九权,副市长黄心强出席了奠基仪式。 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由茂名永城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投资兴建。项目选址在茂南区公馆镇河之口坦塘村素水路的西侧茂名市永昌电力有限公司已关停的柴油机发电厂内,占地面积约47亩,利用原有的土地,不改变并缩短垃圾运输路线,减少对周边群众的污染。目前,项目已完成了全部审批手续和土地使用、五通一平、设备招投标以及注册资本金7500万元的工商登记等工作。首期总投资2.89亿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量800吨,年处理垃圾量24万吨,配2台400吨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和2台12兆瓦蒸汽发电机组。预计2012年6月建成投产。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大减少茂名地区的垃圾堆放填埋量,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提供电能,提供就业机会,对改善城市环境和公众生活质量、建设茂名宜居城市、促进茂名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黄心强在致辞时指出,建设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实际行动,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深得民心,造福子孙后代的环保生态工程,更是一项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他强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共同推动。他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共同把该项目建设好、管理好。建设单位要认真抓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运营管理和厂区环境管理环节的工作,实现达标排放,杜绝产生二次污染,为茂名环保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重要贡献。(杨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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