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激励全市各族人民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而奋斗,部署下阶段民族工作任务,昨天上午,我市在市迎宾馆召开茂名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委书记罗荫国,市委副书记、市长邓海光,市委常委、副市长林日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兰芳,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邱淑英等出席会议。罗荫国在会上作讲话,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民族工作主题,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推动各项民族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林日娣传达了国务院和广东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及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广东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主要精神:要求必须坚持一切从我国民族问题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涌现出一大批为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会上,市领导为获得市政府表彰的茂名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其中,茂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集体被评为茂名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李灵等21人被评为茂名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罗荫国分析了我市当前民族工作的形势,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增强民族工作的责任感。目前,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较好成绩。我市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少数民族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同时,城市民族工作成效明显,初步建立了民宗、公安、安全、城管、教育、卫生、工商等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在民族大团结、大发展的同时,我市民族关系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给民族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近年来,我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从2000年的3万多人增加到6万多人,由于言语、习惯、风俗、宗教信仰上的差异,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与我市城市管理“不适应”、与本地群众的买卖习惯“不适应”的现象较为突出,协调民族关系的任务越来越重。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处理好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此外,要切实推动各项民族工作落到实处,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我市民族工作要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坚持科学发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李宇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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