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我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不力将被追究责任
前日,我市公安部门召开全市公安机关2011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春运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010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交警部门 “创平安、迎亚运”考核取得好成绩;队伍管理到位,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会议对2011年的春运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放在首位,尤其要把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全面落实。二要把握工作重点,强化路面管控。要将营运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货车载客,摩托车超载及酒后驾驶,高速公路随意变更车道、路肩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管理的重点,依法纠正、严厉查处,严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 的发生。要对春节 期间、“年例”期间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进行严格查纠。节后要严把市际入口, 禁止超载 车辆、“病车”进入我市。三要强化宣传工作,营造严管氛围。四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五要规范执勤执法,落实保障措施。要严格执行公安部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不得借春运之机上路搞创收,严禁乱收费和不按标准处罚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公路 “三乱”行为。六要加强指挥督导,落实责任追究。春运期间,各级领导要实行 “马路办公”,并实行交警支队领导包县 (市、区),交警大队领导包片、包线,民警包点、包路段的分片包干负责制。对春运期间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因勤务制度不落实、监管不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刘美华 王珠球 叶春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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