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我市去年拨付“9·21”救灾重建资金92342万元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市财政局2010年累计拨付下达 “9·21”特大暴雨洪灾救灾复产重建专项资金92342万元,其中包括:中央补助资金6140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8235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3389万元,捐赠资金463万元。 据了解,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救灾复产资金4060万元,灾区重大动物疾病防控资金170万元,灾区卫生防疫资金80万元,群众生活救助资金3977万元,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金117万元,交通公路桥梁修复资金14789万元,水源保护、水毁水利修复和基本农田垦复资金43840万元,倒损户恢复重建资金6878万元,教育设施重建资金13150万元,重灾镇村重建资金4095万元,公共卫生机构重建资金870万元,救灾复产应急工作经费316万元。 为确保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市财政局救灾复产资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9·21”特大暴雨洪灾救灾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救灾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定期跟踪。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接受市监察局和审计局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在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的监督。(柯小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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