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茂名市经贸局副局长刘师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茂名市鑫龙发展有限公司是1995年在茂名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茂名市计划委员会是其上级主管部门。经产权界定,鑫龙公司89.2%的产权属国有性质,其余产权为茂名市计划委下属集体企业共有。1999年5月,茂名市计划委员会任命工业交通科科长刘师向兼任鑫龙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2007年3月起刘师向被任命为茂名市经贸局副局长)。 经茂名市纪委调查,刘师向在兼任鑫龙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权伪造股东大会决议,在不经资产评估和国资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将鑫龙公司56%的股权 (价值八千多万元)非法转让给自己任法人代表的私营企业茂名市三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吞巨额国有资产。2000年1月开始,刘一直拒绝执行茂名市委、市政府和市脱钩办作出的关于把鑫龙公司国有股权移交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决定,并一直控制管理该公司。刘师向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茂名市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师向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纪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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