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形成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城乡、幸福新茂名,自1月10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掀起了城乡清洁活动新高潮。 1月20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茂名、建设幸福茂名的高度,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饱满的激情、坚定的信心扎实推进各项相关工作。为切实推进全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成立了茂名市宜居城乡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茂名市“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此外,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报道,动员全民参与城乡清洁大行动,大力营造人人关心、个个参与“城乡清洁工程”的浓厚氛围。 “城乡清洁工程”实施以来,市有关领导亲自带队,率领“城乡清洁工程”检查监督组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地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巡查和指导。市“城乡清洁工程”检查监督组织新闻媒体定期开展 “明察暗访”,对各地城区大街小巷、公路沿线等开展专项检查,并及时曝光卫生死角,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存在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各地“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实施。 目前,“城乡清洁工程”已全面铺开。一是茂名中心城区积极行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在春节前后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强对茂名中心城区乱堆乱扔、乱摆乱卖、乱搭乱建等问题的治理整顿,及时清理垃圾死角,使城区环境卫生得到较大的改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建筑工地落实专人负责及落实专项资金,做到施工不扰民、尘土不飞扬、污水不外流、车辆不染路、现场不缺绿。市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和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影响城乡交通秩序的行为。二是各县(市、区)迅速响应。自1月20日全市“城乡清洁工程”动员大会后,各县(市、区)积极部署,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召开动员会,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并加大财政投入,组织开展城乡清洁集中大行动,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在全市各地掀起了城乡清洁活动新高潮。三是各镇(街道)也纷纷行动。部分镇积极响应上级工作部署,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分解细化工作职责,并组织人员上街参与义务劳动,统一开展卫生清洁大行动,进一步营造了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也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城乡清洁工程”全面均衡发展。目前,茂名市各地“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举措不断加强,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城乡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改善,取得了初步成效。(罗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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