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原市长李启红、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等接连落马 广东连查多名地厅级“一把手” 据新华社广州3月21日电今年以来,广东省反腐败斗争连出重拳,先有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刑拘,随后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众所周知,对“一把手”的监督难度很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如何取得突破?新华社记者对广东省的做法进行了追踪。 6年查处151名 地厅级“一把手” 近几年,广东省先后查处了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深圳市福田区原区委书记李平、广东省盐务局原局长沈志强、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等相当一批“一把手”腐败案件。与此同时,还配合中央查处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等“一把手”腐败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前夕,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的消息被证实,此时距他卸任汕头市委书记一职仅9个月,距罗荫国“落马”仅15天。这两则新闻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不少网民用“新年头炮”“给力”等词语予以肯定。 据广东省纪委介绍,2003年至2009年,广东共查处151名地厅级“一把手”,占被查处地厅级干部的79.9%;还有1284名县处级“一把手”被查处,占被查处县处级干部人数的69.3%。 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认为,“一把手”岗位是腐败高发领域和反腐工作的难点,广东连查多名地级市“一把手”,表明了其反腐力度很大。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张紧跟表示,“一把手”腐败除了个人原因外,其制度因素在于监管权责不明、程序不实和手段单一无力,有的“一把手”权力可谓“一手遮天”,他强调的班子团结实际上是“一言堂”,他强调的“党管干部”实际上是“书记管干部”,甚至事无巨细都要请示“一把手”。 据介绍,为了加强监督,广东省实施了专门针对“一把手”的巡视制度,由省委派出专门巡视组到地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同时在全省推行“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重要部门;以及实行“一把手”任职期限和任职回避等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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