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1日至16日,新疆喀什、吉林抚松、西藏昌都地区、山西临汾连续发生4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计死亡66人、受伤87人。针对近期客运车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从4月1日至6月30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通过5举措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强化对营运驾驶员的监管。加大对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对所有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严格客运企业新增线路的审批把关,全面清查已经审批的客运班线。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切实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加强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省际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工作,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好应急指挥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和协调配合。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查分析会商制度,强化综合预防。 按照部署,各县(市、区)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制订方案,细化措施,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客运企业,坚决取消相应经营资质。 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各地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将对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等所有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的教育培训考核,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 为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公安机关将加强道路执勤执法,在市际、县际道路增加临时执勤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严查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将通过各种媒体曝光典型事故案例;交通运输部门将建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奖励机制;对客运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剖析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增强客运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三部门还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文华春 颜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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