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
茂港区一已婚男子伪造法律文书骗婚进牢房
茂港区一已婚男子在未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擅自伪造法院离婚书,企图以此证明其已回复单身,骗取新欢女友的信任,达到与其结婚的目的。岂料东窗事发,该男子因涉嫌犯罪被捉归案,未入洞房先进班房。日前,茂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男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现年30多岁的茂港区坡心镇男子陈某,本已结婚生子,在结识了离异女子周某某后,竟动起了与周某某结婚的念头。为骗取周某某的信任,达到与其结婚的目的,2011年11月,陈某擅自伪造了一份茂名市某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文本,然后通过市面一个办假证电话联系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美(另案处理),授意陈某美非法刻制了一枚该法院一法庭印章,并利用该印章伪造了该法院的法律文书——民事调解书,企图以此虚假离婚调解书向周某某证明自己已与妻子离婚。但周某某对此心存疑虑,遂持该虚假法律文书到法庭求证,被法庭工作人员识破,于是陈某的罪行败露。2012年2月,陈某被公安捉拿归案。今年5月,茂港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向茂港区法院提起公诉。 茂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伪造国家审判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依法应予刑罚。鉴于陈某在案发后能自动投案,有自首情节,同时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美,构成立功,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伍 张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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