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区南海街道办杨海居委会有杨、谢两户人家,10年前为了一块百余平方米的建筑用地发生争执,彼此互不相让,上访、打官司不断,积怨日深,难以化解。南海街道办及杨海居委会有关干部本着“以和为贵,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巧妙调解两家纠纷,终将10年积怨化解于无形。这是近日传扬在南海街道办杨海居委会的一段佳话。 起争执:一块土地两家争 杨某是杨海居委会某村人。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他家在现杨海居委会附近取得了一块百余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几年后办理了相关建房许可证。随后,因规划需要,杨某的宅地被有关部门作了调整,杨某家被暂时安置到另一处地方搭建房子居住,但相关手续一直未解决。 到了1999年,当时的杨海村委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原杨某的百余平方米宅地转让给了邻村村民谢某家。谢家欲在此宅地上建房时,即遭到了杨家的反对。杨某以自家还拥有该宅地的建房许可证,以及有关部门尚未解决他家的住地及安置问题为由,阻止谢家在此建房。 互上访:你告我来我告你 从此,杨、谢两家为此宅地反目成仇。每当谢家欲在宅地上建房时,杨家人必上前阻挠,争吵、拉扯之事时有发生,有几次甚至发展到几乎大动干戈的地步,幸得邻里及时劝止。 为了解决问题,杨、谢两家于是不断到有关上级部门上访、投诉,都说自家有理,对方蛮横。谢家70多岁的老母亲还来到有关部门的大门口,坐睡一周不肯离开。此外,谢家以建不到房子居住为由,来到杨海居委会办公场所,占用两间房子居住下来,声称若建不成房子则在此长住下去。 杨、谢两家不断上访互相投诉,令各有关部门备受干扰,但因两家纠纷较为特殊,一时又难以找到令两家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打官司:耗时费力又伤财 部门解决不了,杨、谢两家积怨日渐加深。双方只好选择“打官司”,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为打官司,两家都耗费了不少人力物力钱财以及时间。10年来,两家为此事打了不少于5次官司,平均1年多就打一次官司,直接或间接耗费的钱财更是令两家元气大伤。以致两家人居不安、食不爽,工作不顺,生活无序。 杨某是个渔民,长期在浙江省出海打鱼,以此为活挣钱养家。每次接到家人来电告知要打官司一事,他都要放下手中的工作千里迢迢赶回家乡。为此而付出的车旅费,食宿费、误工费等不在少数。而谢某平时是经营生意的,为了应付官司,不得不时常放弃生意,生意为此而大受影响。 巧调解:10年积怨一朝除 为了妥善化解杨、谢两家的矛盾,彻底解决纷争问题,当地各级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无奈两家互不相让,调解工作未能奏效。 去年6月上任的杨海居委会新一届居委会主任陈纯,耳闻目睹杨、谢两家形同世仇的情况,心情非常沉重,决心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两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经过详尽的调查了解之后,他决定采取折衷的办法,说服两家各让一步,再请求上级支持,给予两家合理的帮助,最终解决问题。 陈主任的提议得到了茂港区有关领导的支持,指示一定要尽快妥善解决。南海街道办领导对此也高度重视,街道办主任蔡玉娟是挂点杨海居委会的干部,时常与居委会干部一起亲自来到杨、谢两家了解情况,苦口婆心做说服工作。 经过街道及居委干部们的不懈努力,杨、谢两家之间的“坚冰”渐趋融化,双方都深感长此争斗下去对各自都毫无好处,对干部们的苦心调解也深表感动,都表示愿意按照干部们的提议,各让一步。今年7月1日,杨、谢两家在街道及居委干部的见证下,互相签订了和解协议;由谢家赔偿一些钱款给杨家,杨家则退出争议宅地给谢家建房。双方从此和睦相处。(吴祖光 梁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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