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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港区3000失地老人养老金何处求(图)
2009-12-02 08:00:32  来源:中华法制网 【 繁体】 评论:0

  这片荒地原是耕地,十七年前就己被茂名市水东开发区强征去了,当地村民想恢复耕种,但政府不支持,原因是政府己征去,这些地已不再属于村民了。

  征地时,开发区管委为村民办理了社保并发给每个老人一个“养老金保险领取证”,出资比例是政府负担40%,村集体30%,个人30%。根据当时的规定,被征地农民年满60岁后每月可领取60元养老金。2001年,管委会个别领导暗中将已缴纳的社保费拿回挪作他用,以后不再交纳新的社保费,保险公司随后便将参保农民的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月33元。

  生活十分窘迫的失地老人每月拿着手中的“养老金保险领取证”到离家几公里远的银行里排队领这可怜的33元保命钱。可怜的失地老人,未来的路何去何从?按国家和省的政策该享受的失地老人生活津贴何时才能落实?

失地老人代表杨春光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说到悲惨的生活状况时泣不成声

  中华法制网综合报道:日前,记者接到来自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南海街道炮台、万寿口、扬海、坡园、霞里、绿海六个居委会多位失地老人代表的投诉,称这六个居委会3000多位失地老人的老年生活津贴,茂港区政府至今都未按上级政策给予落实,为此他们多次上访投诉,政府部门都互相推诿,毫无诚信可言。

  政府推诿老人请愿

  11月26日上午9时许,茂港区政府门口聚集了上百位来自南海街道的失地老人,他们有的坐在地上,有的站在路旁,抗议政府在处理失地老人生活津贴问题上的推诿和失信。

  据老人介绍,今年9月18日上午9时许,经过近一年的反映后,10位老人代表被召到区府会议室开会。会上,区府办公室副主任崔璀承诺:“快20天,慢30天内办理完结(老年生活津贴问题)。”30天后,村民如期光临区府大楼时,崔璀只是指责南海街道“使失地老人生活补助石沉大海”,但对自己的承诺只字不提。

  对于自己在处理此事中的职责,崔璀通过茂港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转述,否认他“牵头办理此事”。这与当初区政府的表态不同。今年9月9日,茂港区副区长谢越建议由崔璀牵头财政、国土、社保、民政等部门,对照有关政策就失地老人生活津贴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得到了谭伟华常务副区长的同意。

  针对崔璀的指责,南海街道办副主任林金德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失地农民社保问题应由区政府统筹解决,因为广东省《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原则上实行县(市、区)级统筹。

  “怎么能推来推去?”对于政府的推诿,老人们十分恼火。10月28日,他们将当地政府推诿的情况,汇报给茂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希望引起重视。

  然而,近一个月过去了,老人们还是没有等来区政府的答复。于是,他们采取了集体请愿的方式。结果,11月26日上午,他们就见到了包括谢越副区长在内的区和街道办的领导。26日下午,南海街道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失地农民老年生活补助问题。

  政府拿回已缴保费

  据了解,南海街道办原为电白县南海镇。1992年南海镇撤镇成为茂名市水东经济开发实验区时,农民的耕地大部分被以较低的价格征收,同时村委会转为居委会,农民转为居民。

  “一般水田每亩2000元,最便宜的山林只有500元每亩。”一位年近70岁的老人告诉记者,当时他家共有5口人,近8亩土地,领取的征地款不到1.5万。

  征地时,村民办理了社保,出资比例是政府负担40%,村集体30%,个人30%。根据当时的规定,被征地农民年满60岁后每月可领取60元养老金。据了解,当时开发区管委会曾为18866名被征地农民购买养老保险。2001年,管委会将已缴纳的保费拿回,并不再交纳新的保费,保险公司随后便将参保农民的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月33元。2002年1月,水东经济开发区撤销,成立茂港区。

  “政府就是不给钱,你拿他有什么办法?”对于政府中途变卦,村民觉得十分无奈。据村民介绍,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们曾被停发过一段时间养老金,村民拦路反映后才又恢复。

  无钱执行省市政策

  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立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007年10月24日,广东省《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将实行制度时年满60岁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补助保障范围,对其发放“老年生活津贴”直至终老。

  2008年4月25日,茂名市政府《印发茂名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实行养老补助办法,个人不缴费。

  各种利好政策的出台,让南海街道3000多位失地老人看到了希望。“(土地被征)17年啦,我们终于等到了(国家政策)。”一位老人握住记者的手说道。

  2009年7月10日,茂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给区府办的《关于南海街道办炮台等6个居委会被征地农民申请老年生活津贴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市劳动局养老保险科口头答复《茂名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具有追溯性,已到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可以领取老年生活津贴。

  尽管得到了政策的保障,但对于何时才能领到老年生活补助,老人们心中还在打鼓,“政府老说没钱”。

  今年7月,茂港区府办副主任林丰金提出,如果解决南海街道6个社区60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老年生活津贴问题,将会带来区内类似的问题。而这3000名老人每年216万的津贴(补助标准为当地农村低保的60%,即每人每月60元),区政府都难以负担。

  区政府耍赖叫农民向省要钱

  “政府还推卸责任,让我们向省政府申请资金。”据老人们介绍,今年5月,他们找到区府办副主任林丰金反映此事时,林丰金称政府没钱。老人们于是提出向省政府申请资金的想法,“既然区府没钱,那我们只能向省府要了”,这得到了林丰金的支持。

  5月3日,一份由南海街道失地老人撰写的《关于申请解决老年生活津贴的报告》成文。报告称:“由于茂港区财政非常困难,公务员工资都要向上级借款来发,无力解决我们(失地老人)这笔费用(老年生活津贴),为此特向省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恳请解决为盼。”

  老人称,报告在经南海街道修改后,村民再拿到各部门盖章,希望最后能送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1月26日,南海街道办副主任林金德承认街道办盖了章,但否认了修改报告的说法。

  7月8日,区府办主任叶松涛就村民文件批示“送国土与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征求意见”。随后,区府办提出了“建议可以让绿海等5个社区居委会联名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争取资金”的拟办意见,并继续征求林丰金的意见。

  7月15日,林丰金建议区政府行文向上级请示,争取资金,以体现政府对问题的重视和关心。

  然而,在盖到六个居委会、南海街道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茂港分局直属所等单位的公章后,村民最终没盖到区政府的公章。(陈槐

茂名时空网 www.mm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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