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四十的吴某是茂港区人,既无一技之长,又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并染上吸毒恶习,为了购买毒品和吃喝玩乐,已婚多年已育有一双儿女的吴某不惜铤而走险,竟然冒充某大公司未婚员工,对女网友实施骗财骗色的犯罪勾当。 2009年12月底,吴某以“想你”的网名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住在茂名市区的女网友小玲。在聊天中,吴某对小玲谎称自己叫文宇,属于80后未婚男青年,在市区某大企业消防部门工作,家住国际大酒店附近的求雨岭村。聊天中吴某几次向小玲表达了爱慕之情,今年1月初,两人经多次聊天熟络并相约见面后发展为恋人关系。油嘴滑舌的吴某通过甜言蜜语取得了小玲的信任,不仅骗取了小玲的感情,而且打起了骗取小玲钱财的歪主意。2月初,吴某以母亲在化州发生车祸为由要小玲筹5000元给他救急,信以为真而又手中没钱的小玲只好向在外地做生意回家过节的哥哥伸手要了5000元交给吴某。据司法机关审理查明,自2010年1月至2月间,吴某以自己有病、合伙做生意、向单位领导送礼、母亲发生交通事故等为由,先后骗取小玲人民币11350元,所骗取的钱财用于购买毒品、赌博和吃喝玩乐等挥霍。后来,小玲通过其他朋友查清吴某的真实姓名和住址,遂到吴某位于茂港区羊角镇某村的家中吵闹,要求吴某还钱。吴某以文宇的名义写了一张借了小玲人民币11350元的借据交给小玲应付了事。今年3月10日,小玲向公安机关报案。三天后,公安民警将吴某抓获归案。在审理中,当司法人员问他为何冒充未婚人士欺骗小玲时,吴某厚颜无耻地说是为了“发展婚外情,跟小玲玩玩,寻点刺激,并要点钱用用”。 茂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113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张伍 李广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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