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
因“呷醋”杀死情人
李某被判终身坐牢 日前,市中级法院就一宗因感情纠葛报复情人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辉与同村的被害人阿珍(化名)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已有一年时间。2007年3月3日,李辉约请阿珍到信宜市区玩,尽兴归来后,当晚19时许,李辉又电话约请阿珍到信宜市北界镇某小学附近的白花浪河滩上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李辉质问阿珍近来为何背着自己与其他男人来往密切,私出信宜城区玩时不打招呼时,二人为此发生了剧烈争吵和拉扯。怒恨之时,李辉狠打了阿珍一巴掌,见阿珍仍在不停地叫骂,此时李辉又用双手卡住阿珍的脖子并捂住她的嘴巴,直致阿珍窒息不动后才松手。事后,担心作案被发现,李辉迅速处理现场,怆惶逃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辉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是因感情纠葛引起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被告人一时冲动后的犯罪行为,被告人不是有预谋将被害人杀害,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认其杀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的实际情况,对被告人李辉可酌情从轻判处。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李辉终身坐牢。(郭月华 邹辉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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