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信宜紫金矿业溃坝事件引发的民事赔偿系列案中首批5宗损害纠纷案恢复审理。依据7月11日第一次庭审时有关被告申请,法院在昨天的庭审中新追加了4名被告,使得被告数增至11人。同时,法院也依法对其他2494件分别追加了被告,部分案件的被告达28名。 此次开庭审理的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有5件,涉及溃坝事件中22名遇难者中的5名,生前均为该市钱排镇达垌村人。5名死者家属共21名原告分别以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为由向被告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等被告索赔,要求法院判决上述被告连带赔偿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标的达3183061.97元。 诉讼中,经原告申请,法院依法追加涉案尾矿库的设计、监理、安全验收、施工等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参加诉讼,并于今年7月11日对案件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开庭时,被告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又提出追加被告申请。后经审查,法院依法再次追加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信宜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 今年9月至11月,法院重新向各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并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并要求原、被告方就案件的通用证据提出书面质证意见,随后于昨天对该案进行集中审理。当天的庭审原告方共有8名当事人及10名代理律师出庭,而除北京国安科技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外,其余10名被告方委托了17名律师到庭,法院还通知了相关的鉴定人及证人出庭。 因人数众多,法庭用时40多分钟核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随后,审判长宣布法庭进入调查阶段。 据悉,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特大暴雨影响,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房屋全倒户523户、受损户815户,特别是以钱排镇双合村、达垌村等下游村庄损失惨重,共有22人在灾难中丧生。庭审中,原告方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调查结论显示的事故原因为信宜紫金矿业擅自将1号排水井的基座加高了2.597米,导致排水能力大大下降,在汛期来临前没有打开排水井。经现场调查,下游的排洪挡板基本没有打开,严重减低了排洪能力,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导致了原告方亲人在事故中死亡。原告方代理律师认为,调查组的组成合法,调查结论客观,具有法律效力。被告方分别作为该涉案尾矿库的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应当对事故发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方代理律师认为紫金矿业集团对信宜紫金矿业存在出资不实和抽逃资金的情况,紫金矿业集团不能证明信宜紫金公司的财产独立于紫金集团的财产,要求法庭适用公司法上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判令紫金矿业集团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昨日上午的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下午3时,庭审继续。信宜紫金矿业的总经理陈小宁到庭答辩。陈小宁在庭审上对溃坝事件发生表示歉意,他希望能以协商的方式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紫金矿业集团公司的代理人也表示,紫金矿业集团公司愿意支持信宜紫金矿业与原告达成调解。下午3时25分、4时5分,法庭先后两次休庭10分钟,由双方进行协商,被告一再表达了要求与原告协商的诚意。经法庭主持,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信宜紫金矿业同意按照原告诉讼请求金额共3183061.97元全额赔偿给原告。双方约定于2011年12月30日下午3时前,由被告信宜紫金矿业付清上述赔偿金给原告后,双方再签收调解协议书。 此次开庭社会关注度较高,可以容纳100多人的法庭被前来旁听的灾民代表挤满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也到现场旁听。法庭内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情况在法庭内6块电子屏同步显示。 截至发稿时止,包括昨天开庭的5件案件,信宜法院已受理因紫金溃坝索赔案件2499件,诉讼标的金额共4.08亿多元。据悉,信宜紫金矿业尾矿库溃坝民事索赔案件还有2494件,信宜市人民法院将在首批案件庭审结束后择期开庭。(小新 林劲标 陈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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