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
偷车拒捕剌伤两保安 信宜一男子被判入狱3年
信宜一男子在盗窃电动车时被保安发现,不但不束手就擒,反而暴力抗拒抓捕,致使两保安受伤,最终罪责难逃。日前,信宜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36岁的陈某富,系信宜市某镇村民。年富力强的他却不务正业,想通过非法牟利一夜暴富。今年5月13日下午3时许,陈某富游窜到信宜市玉都广场附近的路边,趁周围人少之机,用随身携带的一把“丁”字螺丝批强行扭开一辆女装电动车的防盗锁,正准备开车逃离时,被保安员罗某发现后对其喝止。陈某富慌忙逃跑,被追至玉都广场观光电梯入口,陈某富成了瓮中之鳖。为了负隅顽抗,陈某富拿出携带的一把小戒刀挥舞,企图抗拒捉捕而将保安员刘某、李某剌伤,但他很快就被保安人员合力制服。经有关部门鉴定,刘某、李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涉案电动车价值人民币3460元。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富实施盗窃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对案件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富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鉴于陈某富被捕后尚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认罪,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陈某富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牧云 陈严 陆富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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