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
“梁上君子”竟把手伸向病房 两人窜入病房作案锒铛入狱
贵州人袁某周、赵某贵为牟利,竟将盗窃的魔爪伸向了医院住院的病人及陪护家庭,却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信宜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件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袁某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赵某贵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案情回放 袁某周今年46岁,赵某贵今年37岁,均系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去年11月21日凌晨4时许,袁某周和赵某贵经过事前密谋,先后来到信宜市人民医院九楼妇科915房和11楼儿科一区1102房。由赵某贵在房门口望风,袁某周趁病房内的病人和陪护家属当时正熟睡之机,先后盗走被害人林某放在915房充电的一部白色三星牌手机和被害人曾某放1102房充电的一部白色三星牌手机。被害人林某醒来发现财物丢失,灵机一动,通过查看医院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了袁某周和赵某贵的行踪,遂与医院的巡逻保安人员在医院的一楼大厅将袁某周和赵某贵抓获。经信宜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二部三星牌手机共价值人民币2835元。后检察机关以袁某周、赵某贵犯盗窃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信宜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袁某周、赵某贵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的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袁某周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赵某贵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说法 被告人袁某周、赵某贵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二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但鉴于两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并已退还赃物,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袁某周、赵某贵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遂作出了上述的判决。(成果阳 陈严 陆富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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