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
无端起猜疑砍杀母子俩 凶手被执行死刑
因小事发生口角,引起无端猜疑,竟置人于死地,极其残忍地夺去两条生命,这是发生在信宜市山区的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日前,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故意杀人罪犯李有福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年48岁的李有福是信宜市钱排镇的农民。2007年5月17日下午,李有福到同村妇女杨某屋后的稻田除虫,因小事与杨某发生争吵。本来村民之间发生争吵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心胸狭隘,性情凶狠的李有福却由此心生愤恨,加之怀疑其妻外出打工是杨某家人唆使所致,更是怒火冲天,便萌生了报复杀人之念。当天下午4时许,李有福携带一把斧头闯入杨某家中,见到杨某年仅5岁的儿子李某明正在屋内玩耍,丧尽天良的李有福持斧头朝李某明的颈部连砍数下,当场夺去了李某明幼小的生命。看到心爱的儿子被杀,杨某不顾一切冲上去阻拦,却被李有福持斧头砍中脸部,杨某慌忙逃出门外,杀红了眼的李有福紧紧追赶,杨某在奔跑逃命中摔倒在地,李有福又持斧头朝杨某的头部、背部等处猛砍数下,致杨某当场惨死斧头下。之后,自知罪恶深重的李有福便向村干部投案,并等待公安人员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认为,李有福因无端猜疑而迁怒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有福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为此,茂名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有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李有福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日前,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了执行命令。(成城 杨洪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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