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
以婚姻为饵诈骗他人财物 两骗子双双获刑
近日,信宜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婚姻诈骗他人财物案件,对案件两被告人雷某某、李某某各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为了谋取不义之财,2008年10月间,家住该市某镇农民雷某某与广西籍女子李某某商量,以介绍婚姻为借口诈骗他人财物,两人一拍即合。经过一番密谋,雷某某以“媒人”的身份带李某某化名何小清到该市东镇街道十腰信定村莫某家中,雷某某自称是莫某胞兄的朋友,现想介绍“何小清”给莫某做妻子,说她已离婚,现想改嫁,后两人又多次到莫某家中,取得了莫某的信任。去年3月间,李某某(化名何小清)假装要与莫某共同生活,又以置办嫁妆、购买三轮摩托车为借口,骗取到莫某的现金2900元,雷某某则以帮办结婚手续等为借口骗取到莫某的现金2700元。案发后,两被告人已退回现金人民币共6000元给事主莫某。 最近,信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认为,被告人雷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以介绍恋爱结婚为手段合伙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了诈骗罪,应依法惩处。但鉴于两被告人雷某某、李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已退清非法所得给事主,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成城 陈严 水清)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