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某镇青年吕某,为了实现其 “发财梦”,不惜铤而走险,伙同他人,干起了抢劫他人夺取财物的勾当,且两次得手,并在抢劫过程中强奸受害人,可谓恶贯满盈。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作案后,吕某逃之夭夭。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其逃亡9个月后终于落入法网,成了阶下囚。 2009年10月26日晚上10时许,年仅25岁的吕某伙同两名社会青年刘某强、刘某宏在信宜市市区锦江桥西侧河堤上预谋抢劫时,恰逢该市居民尹某独自一人沿该桥由东向西经过,吕某等3人便在桥面中间路段将尹某拦截。刘某强恶狠狠地对尹某说:“他妈的,你这个小子真胆大包天,竟敢偷我的钱”。随后刘某宏对尹某就是一脚。尹某被突如其来的一切吓呆了,一时间不知所措。吕某等三人趁尹某惊魂未定,将其劫持到该市城郊某路段。随后,吕某用摩托车防盗锁殴打尹某,刘某强、刘某宏则强行取走其身上的现金30元。三人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后尹某报警,经信宜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尹某所受的损伤为轻微伤。 同年10月27日凌晨1时许,该市东镇某村村民文某与女友邱某在市区玩耍后正准备驾驶摩托车回家时,被吕某等三人挡住去路,吕某采取暴力手段将文某按倒在地,并用摩托车防盗锁对其进行殴打,还威胁说:“不许喊,把钱拿出来。”文某因害怕,乖乖将身上的钱交给了吕某。接过钱后,吕某等三人仍不罢休,再对文某进行强行搜身,抢走其随身携带的手机一部,并抢走其驾驶的某牌125C男装摩托车一辆。在抢得财物后,吕某等三人见邱某有几分姿色,当即起了邪念。三人经过商议,用摩托车将邱某劫持到高州市荷花镇一路边的山上,以威胁的手段逼迫邱某秀脱掉衣服对其轮奸。文某逃脱后报警。后经信宜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文某所受的损伤为轻伤。经信宜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手机价值431元,被抢的摩托车价值1800元。 案发不久,公安机关先后将刘某强、刘某宏二人抓获归案,经法院审判,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然而,吕某却逃之夭夭。为尽快缉拿吕某,信宜市公安局迅速将相关情况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将吕某列为B级通缉逃犯,全国通缉。出逃后,吕某如一条丧家之犬,先后辗转广东、浙江、新疆等5省10多个县市30多个工厂打工。去年7月,吕某化装在新疆某地派出所办理证件时,被民警查获,后被押解回信宜。同年11月10日,信宜市检察院以吕某犯抢劫罪、强奸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最近,信宜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认为,被告人吕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施以暴力劫取公民财物,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其在抢劫过程中违背妇女意志,伙同他人施用暴力强奸妇女,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某犯抢劫罪、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实行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此,作恶多端的吕某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成城 杨洪波 陈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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