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县铸钢厂”侵权责任纠纷案因一审事实不清且违反法定程序 日前,备受关注的电白县铸钢厂状告赖福全、电白县粤西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的二审有结果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并由电白县人民法院重审。 去年,电白铸钢厂认为赖福全及粤西铸造公司侵犯了其财产权,向电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赖福全、粤西 铸造公司停止侵权、将属电白铸钢厂所有的厂房、设备等资产交还给电白铸钢厂经营管理收益。今年4月8日,电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限赖福全、粤西铸造公司将原属电白铸钢厂的土地15450平方米、房屋2922.57平方米及该厂固定资产返还给电白铸钢厂及二轻联社(该案第三人)。 赖福全、粤西铸造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随后向市中级 人民 法院提出上 诉。经审理,市中院认为,涉案财产是否已转移给粤西铸造公司,是否已登记在粤西铸造公司名下,原审法院在未查明的情况下,即判决粤西铸造公司返还财产,明显依据不足。另外,赖福全仅是出资购买财产的职工之一,不能代表全部25位出资人的利益,本案的处理结果与其他出资购买财产的职工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追加其他出资人作为本案当事人参加诉讼,才能查明本案事实,作出正确的处理。综上所述,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未追加其他出资人参加诉讼,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市中院作出撤销原判并由原审法院重审的裁定。 电白县铸钢厂状告赖福全、电白县粤西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源自八年前的一纸裁定书。2003年4月30日,电白县人民法院作出(2003)电法执初字第753-2号民事裁定:将被执行人 电白铸钢厂所有的土地15450平方米、房屋2922.57平方米及该厂固定资产所有权变卖给该厂全厂职工所有。此后,赖福全等出资购买财产的职工以该财产作价100万元作为出资成立粤西铸造公司。 此前,因电白铸钢厂欠下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本息高达700多万元,本案的涉案财产(即电白铸钢厂所有的土地15450平方米、房屋2922.57平方米及该厂固定资产)抵押给了工行电白分行。2003年4月28日,经多方协商,工行电白分行、电白铸钢厂、职工集体和二轻联社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电白县铸钢厂财产处置协议书》,确定由电白铸钢厂职工出资100 万元,以抵偿电白铸钢厂所欠工行电白分行的全部债务,涉案财产则转让给职工集体。(谢力忠 实习生 吴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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