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生活
人物
基层
商讯
企业
农业
教育
财经
文体
房产
美食
美景
风情
论坛
电白区地势背山面海,南部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拥有漫长..
信宜市是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也是粤西唯一的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市森..
中华饮食文化博大精深,饮食文化的发展也反映了一个城市文化发展的过程。岭南地区..
电白
伪造货币案公开宣判 制假币者领刑15年
2012-04-06 09:50:13  来源:茂名日报 【 繁体】 评论:0

  3月31日,电白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叶某英、石某垣伪造货币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其他两名被告人也因犯伪造货币罪分别被判处12年和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万元和10万元。这是该院自部署“三打两建”工作以来,重拳打击的首宗涉及制假贩假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24日,被告人刘某租用被告人石某垣的房间,进行二次加工假人民币。在被告人刘某的纠集下,被告人叶某英在2011年4月25日晚参与加工假人民币。4月26日凌晨,公安机关在石某垣家查获刘某、叶某英加工假人民币的窝点,并抓获被告人刘某、叶某英、石某垣等人,当场缴获假币197万元及作案工具一批。经中国人民银行电白县支行鉴定,缴获的人民币197万元均为机制的假币。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了伪造货币罪,伪造的人民币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被告人叶某英、石某垣在本案中是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刘某、叶某英、石某垣均表示将上诉。

茂名时空网 www.mmsk.com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打印】 【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
我来说两句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文章排行榜
最新 精华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