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县陈村镇镇东村委白洋田村第八村民小组,在部分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以每平方米400元价格,将一块村集体土地准备转让给当地某酒家,已签订了转让合同书。前日,双方欲进行土地丈量时,被称侵犯他们权益的村民阻止。电白县政府、陈村镇及当地国土所获悉情况后,及时叫停这一非法卖地行为。有关情况仍在调查处理中。 投诉:村长带头非法卖土地 前日,记者接到电白县陈村镇镇东村委白洋田村第八村民小组多名群众投诉,称第八村民小组的村长,竟然在多户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将村边一块约3000㎡的山地卖给某酒家。村民潘XX得“前期”款5万元,其他两村民也分别领到“前期”款2万元和3000元。发觉不妥之后,领到2万元的一个村民代表,在儿子的劝导下,同意退款;领到3000元的村民也答应将钱退回给酒店老板。 其中一个投诉者潘叔说,有村民知道土地以400元/㎡价格卖出去之后,请求村长欲以410元/㎡的价钱买一些回来,但村长不允,说只能卖给酒店老板。 有村民曾将情况向当地村委会反映,但效果不明显,最终制止不了,征地合同也签了,从法律角度来说已进行了土地卖买。现正进行更具体的土地丈量等工作。 转让合同:成交后权属永归对方 村民潘叔交给记者一份“土地转让合同书”。潘叔说,该合同书就是村长带头卖地的证据。记者看到,该合同上写着,甲乙双方,甲方为第八村民小组,乙方为电白县某酒家。乙方向甲方转让位于禁岭东面(即原谷场)的土地,据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条款。转让价是每平方米400元人民币。该合同还规定,甲方收足乙方土地款后,土地使用权属永归乙方所有。合同最后,有几十人的签名和指模。签订日期是今年4月10日。 前日,记者在村民带领下来到现场。该地块位于水东三角圩附近,属城中村,距水东一条大街不足50米,地面竹木茂密,很多村民正站在树荫下议论。潘叔说,以村长为代表的一方,正准备和酒店老板一起丈量土地,再不制止,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就被非法卖掉了。 国土所:严禁非法卖地 记者把上述情况向陈村国土所许所长反映。许所长称,一直没有人向其汇报村民非法卖地一事,请记者和镇政府联系。许所长强调,这样卖买集体土地属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的会受法律制裁。 昨日,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到, 电白县政府及当地镇党委、政府已介入调查,责令相关村民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待调查清楚后再依法处理。(黄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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