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
偷伐国家保护濒危树种土沉香 电白两男子获刑
两男子为获利非法采伐野生土沉香树,村民发现报警将其抓获。近日,电白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以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元。 沉香是一种名贵药材,沉香木生长周期长,自古被列为珍贵木料,由于环境改变,野生沉香树已是罕见之物,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濒危树种。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私利,铤而走险非法采伐野生土沉香树。2013年7月10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与被告人莫某经密谋,由莫某驾驶面包车搭刘某一 起窜到 电白县 那霍镇中间垌村的一社坛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手拉锯去锯一棵约10米高、地径39厘米、立木蓄积量0.60 立方米的野生土沉香树,当被告人刘某、莫某在锯树时被村民发现报警,随 后,刘某、莫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莫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二级野生植物土沉香树木一株,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人刘某向莫某提议作案,刘某的犯罪情节应较重于莫某。两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黄石 崔若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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