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作为本案法官还有一些话要说,希望对你有所启示。你今年才十八岁,将来的人生道路还很漫长,希望你经过这件事后,能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来回报养育自己的亲人和社会。”宣读完判决书后,法官对被告人张传宁专门说了这段语重意深的话。被告席上的张传宁不住地点头,泪水冲出了眼眶,泣不成声,在场的人也为之动容……这是日前发生在化州法院刑事法庭上感人的一幕。 一时冲动酿成大错 今年7月17日,张传宁与张君(已行政处罚)、张传祥(在逃)在化州市中垌镇龙城开发区惠宜佳网吧上网时拾到一串摩托车钥匙,张传宁便起了贪念,指使张君用钥匙打开潘某文停放在网吧门口的红色珠江牌ZJ125男装摩托车,把摩托车偷走,然后将摩托车放在中垌镇东京塘牛脚木村一间废弃屋内。当天23时,张传宁等人害怕事情败露被抓,于是将盗来的摩托又开回惠宜佳网吧。经化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核价,被盗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050元。张传宁因盗窃罪而被指控。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张传宁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张传宁实施盗窃后能主动将被盗摩托车开回原处归还失主,且归案后能坦白交待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案经化州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张传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严肃的判决散发温暖 法庭上,张传宁几度泪下,十分后悔自己当初的冒失行为。得到法官的同意,记者采访了张传宁。 站在记者面前的张传宁面庞清秀,眼神中透着清澈。当记者问他听完法官的一席话有何感想时,张传宁说:“要吸取这次失足的教训,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得知张传宁的案件当日开庭,化州法院党组副书记李宣霖特意来到了法庭上。庭审结束后,李书记走到张传宁面前,语重心长地说:“法院经过研究,考虑到你年纪还轻,而且知错能改,出于挽救失足青少年的目的,因此对你给予从轻判决,希望你珍惜这个机会,从今以后,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生活……”听着这番肺腑之言,张传宁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豆大的泪珠顺着脸颊滚落下来,他流下了悔恨与感激的泪水。 司法关爱失足青少年 李书记告诉记者,张传宁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从小由奶奶带大,读完初中便缀学了,家境比较困难。由于缺少家庭温暖和教育,他将网吧当成了消磨时间的地方,终日沉溺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法院了解张传宁的家庭背景后,认为他属于可挽救的对象,在判决公正的前提下,让执法更人性化,使这些失足的青少年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社会的宽容以及法官的关怀,迷途知返,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李书记说,审理青少年犯罪的案件,不能一判了之,应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体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青少年审判特色,将“寻找感化点、唤醒感化心”这一工作主题贯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并将教育工作延伸到审判后,力求挽救每一个失足青少年。(陈丹丹 伍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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