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有广东省茂名化州市读者向羊城晚报投诉称,该市公交公司因把公共汽车出租给人清明节扫墓,他们在路上等不到公交车。记者于28日下午到化州市公交公司了解情况时,公司负责人承认确有其事,但辩称此举实属无奈。 26日下午4时32分,有网名“茂名的中国+SEN”的网友发帖称:“前天在化州书厂路口等车等了好久都没车,然后发现对面路上有几台公交一起开过,详细一看,车头还贴着红纸,上面写着‘某某氏扫墓’,这才明白等了那么久没公交(车)的原因啊!现在化州101路公交基本等不到车。” 28日下午,记者来到化州市公交公司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司隶属于茂名市交运集团化州分公司,被投诉的公交车是2011年10月25日才投入使用。 关于读者投诉的情况,接待羊城晚报记者的该公司陈旺秀书记承认,“这种情况确实存在,我们将会重视市民反映的情况,今后尽量避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优先保证市民的出行需要。” “把公交车租给别人组织扫墓,严格来说是不是不允许的?”记者追问。“在这方面也没有明文规定。(化州)市委市政府开‘两会’或者搞大型活动,也经常来调用我们的车辆。今天市公安局招协警也来租我们的车,只是补贴200元油费。一定要问,只能说是擦边球了。”公司办公室黄主任答道。 清明节将至,扫墓活动也渐入高潮。“公司至今租出去多少部车,每部车一天的租金是多少钱?”“也没有多少(部)。一般都是临时打电话来的,没有计划性,在周六、周日的时候,扫墓比较集中,市民投诉的那一天就是星期天。像今天就没有了。我们主要是补一点油钱,一部车一天大概也就五六百块钱。”黄主任说。 在采访的过程中,化州公交公司的负责人说得最多的却是公司面临的困境。 记者在陈书记办公室看到化州市政府《关于新增公共汽车的复函》中提到:化州今年计划分两批新购28辆公共汽车,目前启用的是20辆,“由市财政给予每辆补贴资金5万元。新购的公共汽车必须投入公交运营,不得用于其他运营项目。” 陈书记对记者说,“我们是国有公司,公交又是公益性项目,但政府却没有一分钱投入,全部自负盈亏。政府承诺每部新车补助5万元,到现在影子还不知在哪里。发展公交事业有助于提高一个城市的品位,但交通运输环境和条件却很混乱,摩托车搭客的现象到处存在,公交客源得不到保证,我们又没有执法权”。 他坦承,租车给人扫墓的初衷就是想赚点油钱,减少公司每月的亏损面。“一条线路有六七台车,最多也就抽出一两台(出租),其他的还是主要保证线路的运营,(市民)等不到车的情况并不常有。”(林福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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