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务泉埇沙场 化州市那务镇高华村委会一伙男子,盘踞当地大肆作恶,无论是进入当地投资采沙场、鱼塘养殖场、种香蕉的商人,还是打棉胎、开收割机的小商贩小业主,他们都要制造各种理由,滋生事端,收取“地头钱”,当起了名副其实的“村霸”。 正当他们蓄谋已久的敲诈沙场老板30万元的“生意”即将达成之际,化州警方果断出击,迅速收网。6月1日,陈某明等3名涉案团伙骨干应声落网。 合法沙场频遭“村民代表”阻挠生产 今年4月中旬,那务泉埇沙场的业主梁某到化州市公安局那务派出所报案。 梁某称,他于今年4月份通过竞标成功取得陵江那务某河段的河沙开采权,可是当他开始抽沙作业时,遭到当地一些村民的无理阻挠。他们自称是“村民代表”,闯进沙场,用语言恐吓,并阻拦工人开工。他们还向采沙船投掷石头,跑上采沙船强行打下电闸开关,甚至将沙斗里已装好的河沙直接放掉,沙场被逼停工多时。这些“代表”声称,如给他们部分“干股”,或者赔偿100万元,即“平安无事”。 接到事主的报案,化州市公安局那务派出所迅速展开前期调查工作。 经过调查取证,一伙来自那务高华村委会,以绰号“阿扁”的高华埒口村男子陈某明为首的“村霸”进入办案民警的侦查视线。 据民警深入 调查,今年4月初,以 陈某明为首 的一伙人,获悉该村委会所辖的陵江河段被政府竟标采沙。他们便蓄意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马上在陵江小岛上种上竹苗,留待业主开工,就以“毁坏竹苗”为由,索要“青苗费”赔偿。为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他们还 组织当地 二三十名村民,以“采沙降低河段水位,影响村民用水”为名,阻挠沙场开工,以此逼迫业主梁某与他们“讲数”。自称是“村民代表”的陈某明等人,说只要让他们入“干股”,则保村民不再闹事。业主梁某表示反对,他们便索要“经济赔偿”100万元,经过多番协商,最后才降到30万元。 随着案情的日益明朗,警方决定收网。 6月1日中午1时多,陈某明、黄某华、利某思等3名涉案人员在新时代农场的“时代饭店”落网。一伙“大鱼小虾”通吃的“村霸” 陈某明(男,30岁,那务镇高华村委会埒口村人)、黄某华(男,21岁,那务镇高华村委会 佑兰坡村人)、利某思(男,25岁,惠州市 博罗县人)。据他们交代,今年4月份以来,他们先后8次,组织人员到沙场闹事,阻挠沙场正常生产。 据办案民警介绍,为达到勒索沙场老板的目的,陈某明专门安排了四五个人在沙场附近看守,发现沙场开工,即现身 阻挠,陈向 这些“看守人员”每天支付400元“工钱”。他们组织其他村民去沙场闹事时,陈某明也公开承诺,每次去的都有100元“出场费”,所有费用待他们敲诈勒索成功即可兑现。 除了想 敲诈勒索沙场老 板, 陈某明一 伙盘踞当地作恶,成了名符其实的“村霸”。无论是在当地做生意或投资的商人,或是一些小手工业者,都没能逃过他们的魔爪。 今年4月份,两名外地老板在当地承包土地种香蕉,他们便偷偷毁坏香蕉,再主动上门告知业主,称有人搞破坏,他们可以帮忙看守,防止别人“搞事”。随后他们顺利从业主处收取了1万元“看守费”。 去年晚造收割时节,一些专门开收割机的外省人到高华村委会帮村民收割稻谷。他们便瞄准了这些外省人,要其从微薄的收割费中每亩上缴10元钱“地头钱”才能开工。更有甚者,他们连一些穿州过省,到当地打棉胎的外省手工业者也不 放过,要 收取其每个月200-300元钱的“地头钱”,才能在当地打棉胎。 据警方初步调查,自去年以来,陈某明一伙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等案件10多宗。(黄海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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