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中学校长佯称购买水泥和瓷砖,只打几通电话,化州三名男子在两天内便成功骗取了受害人3.9万元,但如此轻松得来的不义之财,最终换来了牢狱之苦果。日前,化州法院依法审理该案,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董某华、董某福、曾某发有期徒刑4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 2014年10月14日,董某华冒充化州某中学校长打电话给该市下郭街道一水泥铺老板陈姨,佯称购买水泥。在成功骗取陈姨的信任后,董某华再次打电话给陈姨,说学校需要购买消毒水,但因其与化州卫生局的领导有矛盾,不方便出面购买,因此想叫陈姨帮忙购买,并答应事后给她利润分成。待陈姨同意后,董某华将其另一个电话号码告诉她,称该电话就是卫生局一科长的电话(实际上是董某华另一带有魔音功能的电话),让她联系该科长购买消毒水。 陈姨于是拨打该电话,接电话的董某华便叫她将购买消毒药水的钱打到他提供的一个银行账户。由于使用了手机里的魔音功能软件,董某华原本的声音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的声音,陈姨分辨不出。,深信不疑的陈姨随后往指定的账户汇入了1.3万元。董某华得知陈姨汇款后,便打电话通知其同伙曾某发将诈骗到的钱全部取出。 第二天,董某华的哥哥董某福以同样的手段,冒充高州某中学校长骗取了高州云潭镇一瓷砖店老板陈女士2.6万元。上述两名受害人发现被骗后,均及时报警。不久,董某华、董某福、曾某发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化州法院经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华、董某福、曾某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董某福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撤销其2013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缓刑部分,实行数罪并罚,合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董某华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曾某发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陈牧云 杨彩珍 陈坚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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