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联合组依法对一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今年以来,我市用铁的手腕,采取强力措施,开展道路两侧违章建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拆除违章建筑35幢,约5550平方米,拆除违章广告牌58宗。 为充分发挥道路通行能力,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有效遏制并严厉查处道路两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我市根据茂名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道路红线控制区的管理,保障道路的完好、安全畅通,有效制止了道路两侧违章建筑的蔓延势头。 我市根据茂府[2015]13号文件精神,发布了《关于控制和整治城乡道路两侧及沿江两岸建设的通告》,设立道路禁建区和管控区。高速公路(含连接线)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范围,国道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20米范围,省道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5米范围,县道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米范围,乡道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米范围为建筑禁建区,在建筑禁建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国道两侧在禁建区划定前已合法修建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改建扩建。高速公路(含连接线)、国道、省道、及市新修4车道以上干线道路两侧禁建区向外延伸500米范围,县道两侧禁建区向外延伸80米范围,乡道两侧禁建区向外延伸50米范围为建筑严控区。在严控区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按规划许可后实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埋设管线、电缆或设置广告、标牌等设施。: 我市从2014年起对全市城乡道路两侧的情况进行拍摄并制成光盘,以此为依据,加强了对全市城乡道路两侧的管控,及时查处道路违法行为,使违法建设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对全市国、省道及穿城主干线沿线公路两侧的构筑物和乱搭建行为进行多次专项整治,拆除了大量违章建筑物。为加强执法效果,每次拆除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都由电视台进行现场宣传报道,加大舆论氛围,以增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据统计,2014年以来,我市共发现道路两侧违章行为158宗,向违法行为对象发出整改通知书144份,立案查处道路违法案件99宗,拆除违章建筑35幢,约5550平方米,拆除违章广告牌58宗。 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控工作是道路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我市交通、公路部门加强了日常巡查,有效地防止新增违章建筑物的出现。同时,对道路两侧控制区的违法建筑,交通、住建、国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镇(区、街道),经常组织联合执法实施强制拆除,并将建立一套严格的道路两侧建设用地、建设审批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抓好对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庞志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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