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颁发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属茂名第一本 左起化州市国土局局长张俊青,省厅副调研员朱石济,省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韦红韦红,化州市市长谭剑锋谭剑锋,茂名市国土局局长柯小兵,化州市副市长彭朱英 化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1月10日正式挂牌 化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化州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主人谢先生 12月24日上午,记者从化州国土资源局获悉,化州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举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韦红,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柯小兵,化州市市长谭剑锋,副市长彭朱英及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俊青等领导出席了仪式,共同见证了化州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 化州市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现场,市民谢先生接过化州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粤(2015)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标志着化州市完成了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等工作,率先在茂名全市正式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为全市全面铺开不动产登记工作打响了“第一炮”,也意味着房地产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不动产权证书正式走进公众视野。 据化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相关领导介绍,不动产登记对象主要包括九类: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根据相关通知,国土、房产、林业等职能部门原来的不动产登记职责于2015年12月11日停止,不动产登记业务现已统一到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办理(窗口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农业部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五年过渡期后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 此外,国土、林业、房产等职能部门在此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林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换言之,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等到需要进行房屋产权变更或买卖房屋时再逐步更换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那么,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什么不同之处?记者带你了解:新证与《房产证》都是深红色的封皮正面印有金灿灿的国徽,内页的差异如,证件名称不同,旧的房产证,其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其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制机关不同,旧的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等等。(张旭希 李慧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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