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
争风吃醋为“小姐” 大打出手终被捕
今年已经31岁的蓝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卷入一场争夺发廊小姐的“战争”中去,更没想到会因此而招来牢狱之灾。 今年2月13日晚上约8时,邓某和蓝某某在高州市新垌镇鞍山圩某发廊,因一名小姐争风吃醋而引起了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双方都打电话叫来帮手,蓝某就是被蓝某某叫来的。在双方打斗的过程中,蓝某和蓝某某用木棍将邓某打成轻伤。根据刑法,蓝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蓝某。(张伍 钟颖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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