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
核载36实载75超载一倍大客车被查处
昨日,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在阳茂高速公路查获一辆超载大客车,并组织卸客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昨日上午,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教导员带领民警,在高速公路执行巡逻任务。9时10分,他们在阳茂高速公路马踏路段巡逻时,发现市交运集团高州公司粤KK1528号大客车存在严重超载。为了确保车上乘客的安全,执勤民警将超载大客车押送回茂湛高速电白服务区,作进一步检查。 据了解,此超载大客车由司机陈某驾驶,于当日上午7时许,从高州根子车站开出,前往东莞。民警在车上发现,该车卧铺两侧通道均加设了坐垫及塑料凳,坐满了数十名乘客。经核查,该车核载36人,实载75人,超载39人,超载率达108%。民警依法对司机陈某作出处罚,并严肃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民警对超员部分的乘客组织卸客转运,并从超载大客车上搬下了违法加装的坐垫和塑料凳,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了解,该车曾经在6月份因超载率66.7%,同样被高速交警查处过。(陈如 刘锋兰) 相关法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60条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记12分,处2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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