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会想要家,可是就有人没有它,脸上流着眼泪只能自己轻轻擦……”,高州市朱江廷、陈均亮、卓泽勇等10多名业主愤然向记者诉说“想自己拥有一个家”的苦痛。原来,他们在2004年开始陆续与高州市惠迪商贸城有限公司签下购房合约,并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真金白银一分不少。然而没想到时至今日,却仍未能拿到开发商应交付的房子,只能面对原先的一纸协议暗自落泪:二三十万啊!那是一辈子的积蓄,一家人的希望。 高州市惠迪商贸城是由高州市惠迪商贸城有限公司2003年立项开发的一个集商贸功能及商住兼而有之的区域。朱某等人听说有商住房出售,就与该公司签约购房,签约时间是2006年9月17日。按合同条款“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按批准图纸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18个月内完成该楼主体及外墙装修工程;乙方付清房价款后,甲方交付楼房给乙方负责室内装修使用”,然而,时间已过去近6年,至今仍未能拿到应得的房子,更不要说“装修使用”了。而业主陈均亮则是2004年与该公司签的协议,其时间大约8年。陈某是高州顿梭中学一位退休老教师,一家6口。退休后,他一家在高州的“城中村”南湖塘租房住。他想在靠城区的地带购买一套房子既解决一家人住房紧张问题,又方便出行生活,才勒紧裤腰把全家的积蓄“豁”出去,谁知,8年来自己面对的不是房子,只是一纸“协议”。这些年来,悲哀与愤慨也伴着他及他一家。在记者采访中,其中一些已搬进的住户也反映,他们虽已入住,可至今也依然未拿到自己的房产证。说话中,都无不担忧今后的“变数”,会让他们一无所有。 众业主的各种说法,显然使高州市惠迪商贸城有限公司的“诚信”遭受质疑。不过,高州市惠迪商贸城有限公司一位姓赖的领导及公司的常年律师顾问程某对记者解释说,公司也不想把问题弄成这样,他们也是很冤的。造成这一问题主要是承建商高州某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队不按图纸施工、不如期交付,而到2008年,却要求公司结算支付工程款,还提出要增补因材料涨价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求。公司不予采纳,故此,部分房子被承建方“控制”,不交付给公司。于是双方开始扯皮,并曾多次协商终无结果。他们承认因这一扯皮问题,公司连累了一些业主不妥,并表示,他们公司始终是采取积极的态度与承建方进行协商,事已至此,如果有必要的话,公司将会在本月底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房产证问题,赖某说,公司是分批办理的。 对“惠迪公司”这一说法,众多业主多有“微词”,说他们多次与公司进行讨房交涉时,公司说法都是如此这般,并没有为问题的最终解决增加任何实质性的内容。 截至记者发稿时,据闻承建商已先行一步把“惠迪”诉诸法院。对此,“惠迪”的常年律师顾问程某表示,“惠迪”随时准备应诉。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和结果。(梁小麟)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